贵阳市乌当区雄雄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泽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2MA6H7YWT5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阳市乌当区百宜镇百宜村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乌市监处罚[2024]0002号
现查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销售的双凤熟食素牛筋没有过期,但当事人从贵阳云岩飞龙食品经营部和乡场流动摊贩处先后购进双汇火腿肠及定味牌胡椒粉用于销售,由于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在食品储存、销售等环节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导致该商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继续在货架上销售,执法人员扣押了销售剩余的双汇火腿肠及定味牌胡椒粉各9袋,两款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117元;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单》。证明投诉人汪伟反映于2023年11月29号在顺丰超市(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百宜村二组29号)购买到双风熟食素牛筋,准备吃的时候发现已经过期13天,生产时期为2023年6月15号,保质期150天。
证据二:《现场笔录》1份及照片4张。证明:
1、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投诉人汪伟反映在顺丰超市(该地址实际经营者为贵阳市乌当区雄雄便利店)购买到过期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货架上有双凤熟食素牛筋销售,经检查,在保质期内;
2、当事人货架上有双汇火腿肠(净含量:500g,规格:50×10支)9袋,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生产者代码:20221119-1231-1KM ,已经超过保质期;
3、当事人货架上有定味牌胡椒粉(净含量:30克)9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1/04,已经超过保质期;
4、执法人员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采取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证据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剩余超过保质期的双汇火腿肠(9袋)及定味牌胡椒粉(9袋)进行扣押。
证据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证据五: 《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明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证据六: 《询问笔录》、涉案商品供货商资质及进货凭证、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及询问现场照片。证明:
1、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8日接受了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
2、检查当天当事人货架上销售的双凤熟食素牛筋在保质期内。
3、当事人货架上有双汇火腿肠(净含量:500g,规格:50×10支,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生产者代码:20221119-1231-1KM )及定味牌胡椒粉(净含量:30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1/04),在执法人员2023年12月4日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
4、扣押的9袋双汇火腿肠货值金额90元,9袋定味牌胡椒粉货值金额27元,以上两款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117元;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
5、当事人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证据七、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贵阳市乌当区雄雄便利店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初犯。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