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敏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梅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8PP110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良辛庄村委会南8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9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9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2-07
(2021)津0118民初11304号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
天津敏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王*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4
2022-08-17
(2021)津0118民初11304号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
天津敏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王*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唐处罚﹝2023﹞10号
2023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对天津敏迪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制造单位为山东雷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编号:LM1407030431;型号:CPC30;额定起重量:3000kg)进行货物搬运作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梅确认上述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为天津敏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梅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有效期内的首次检验报告,并确认上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未进行首次检验。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予以查封。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8月14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拍照、询问当事人、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6月1日使用1台未经首次检验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制造单位为山东雷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编号:LM1407030431;型号:CPC30;额定起重量:3000kg)。上述行为满足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