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兄弟调味品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济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81MA48Y1EP3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蒲圻赤壁市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一街(路)2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0年办理营业执照在赤壁市蒲圻街道农贸大市场开展经营活动,主要销售食用农产品和日杂用品等。
当事人所销售的虫草花内容如下:正面有“雅菌山珍 虫草花 CHONGCAOHUA”字样,反面印有“食用方法:可用来煲汤、做菜、火锅、凉菜、泡酒”、“贮存方法:贮存在低温干燥阴凉处、忌光热”、“注意事项:不适宜孕婴儿、儿童及真菌过敏者”以及虫草花介绍等,无其他文字信息,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也未标注该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2026年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此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赤壁市监责改〔2026〕B-8号),责令当事人在2026年1月9日前改正此违法行为。2026年1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经清点核对,当事人所售上述虫草花数量共计11包。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称,共购进虫草花15包,进价8元/包,已销售4包,售价12元/包,货值金额共计18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三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罚款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三)一般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至上限值这一幅度中较低的 30%以上(含该 30%部分的上限值)、较高的30%以下(不含该 30%部分的下限值)范围内确定”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