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家立美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卫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DL03D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林平路5号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2
(2025)粤0111民初2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家立美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洁家馨日用品有限公司,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7
(2025)粤0111民初2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家立美实业有限公司
罗**,惠州市洁家馨日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22)应急罚﹝2023﹞49号
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5月11日,我镇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但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2023年5月18日前整改完毕。2023年5月19日,我镇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你单位已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据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穗云-22)应急责改〔2023〕56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穗云-22)应急复查〔2023〕62号、询问笔录等资料)。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