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武昌区富族副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晓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6MA4ETLYT6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龙世纪花园金湖居3栋1-2层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3〕341号
经查,2023年8月1日,当事人为了赚取利润,从个人手上购进白云边系列白酒61瓶,其以进货单价60元/瓶购进42度十二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21125)17瓶,支付货款1020元;以进货单价120元/瓶购进42度十五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30128/20230206)16瓶,支付货款1920元;以进货单价120元/瓶购进45度十五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191115)4瓶,支付货款480元;以进货单价230元/瓶购进45度二十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30518)12瓶,支付货款2760元;以进货单价310元/瓶购进53度1979纪念酒(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20817)12瓶,支付货款3720元。上述白云边系列白酒共计61瓶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未及售出被本局于2023年8月7日予以扣押。 据当事人陈述,因上述涉案商品61瓶购进时间还不到一周、还没未售出就被本局查获,所以当事人还没有来得及制作价签,仅暂时放在货架上展示,当事人上述涉案商品61瓶的市场中间价格和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指导价格是一致的,其中:42度十二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21125)市场中间价格为108元/瓶,17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1836元;42度十五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30128/20230206)市场中间价格为178元/瓶,16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2848元;45度十五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191115)市场中间价格为268元/瓶,4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1072元;45度二十年陈酿(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30518)市场中间价格为458元/瓶,12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5496元;53度1979纪念酒(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20817)市场中间价格为788元/瓶,12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9456元。 综上,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白云边系列白酒)共61瓶,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共计2070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上述涉案商品按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20708元。 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因当事人和个人之间均为口头议价,当时未做账,未核实来人身份、索要联系方式,当事人仅依据低于同类商品市场平均批发价来回收,所以未留存进货凭证,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和消费者之间也是口头议价,没有销售票据。当事人接受本局调查时陈述了上述违法事实。 当事人针对上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侵权商品白云边系列白酒61瓶(42度十二年陈酿17瓶;42度十五年陈酿16瓶;45度十五年陈酿4瓶;45度二十年陈酿12瓶;53度1979纪念酒12瓶);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1062元。
31062.00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