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德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16759113711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1
(2023)甘01民终11013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1-21
(2021)甘知民终1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张**,刘**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01-21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张**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1-01-19
(2020)甘1021民初2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姚*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
庆城县人民法院
5
2021-01-19
(2020)甘1021民初2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姚*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
庆城县人民法院
6
2021-01-19
民间借贷纠纷
姚*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庆城县人民法院
7
2020-10-23
(2020)甘1024民初145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刘**,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合水县人民法院
8
2020-09-21
运输合同纠纷
王**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庆城县人民法院
9
2020-07-22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张**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6-12
民间借贷纠纷
封**
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庆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1
2024-03-22
(2023)甘01民终11013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346979.1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29
2022-11-25
(2022)甘1021执9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郝**、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1-24
2021-10-26
(2021)甘1021执恢1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吕**、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0-14
2020-09-25
(2020)甘10知民初29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张*、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等刘**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8-13
2021-01-20
(2020)甘1021民初2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姚*与刘*、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45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16
2020-02-18
(2020)甘民终48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张*与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8-28
2020-06-15
(2020)甘1021民初104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封**与被告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26
2019-06-28
(2019)甘1021执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与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23
2019-08-19
(2018)甘1021执1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1-02
2018-07-26
(2018)甘1021执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吕*与被执行人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城市监处罚﹝2023﹞111号
2023年10月6日,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巡查发现当事人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随即在上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登记经营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任何商铺,也无当事人的门牌、办公经营场所和办公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拨打该公司预留电话15095574567为空号,现场检查时,庆城县大视界图文广告负责人张花在场,据张花现场陈述,她经营18年广告公司了,从未见过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也未见过当事人的门牌和工作人员;庆城县经典烟酒零售店负责人柳建设在场,据柳建设现场陈述,他自2006年经营至今,从未见过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也未见过当事人的门牌和工作人员。现查明,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上,当事人成立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住所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北关,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龙。该系统风险信息上显示当事人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在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查无该公司,经对见证人(庆城县大视界图文广告负责人张花、庆城县经典烟酒零售店负责人柳建设)调查,当事人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6
2
(庆)市监罚【2023】111号
2023年10月6日,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巡查发现当事人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随即在上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登记经营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任何商铺,也无当事人的门牌、办公经营场所和办公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拨打该公司预留电话15095574567为空号,现场检查时,庆城县大视界图文广告负责人张花在场,据张花现场陈述,她经营18年广告公司了,从未见过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也未见过当事人的门牌和工作人员;庆城县经典烟酒零售店负责人柳建设在场,据柳建设现场陈述,他自2006年经营至今,从未见过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也未见过当事人的门牌和工作人员。
现查明,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上,当事人成立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住所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北关,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龙。该系统风险信息上显示当事人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在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关)查无该公司,经对见证人(庆城县大视界图文广告负责人张花、庆城县经典烟酒零售店负责人柳建设)调查,当事人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1.对庆城县利恒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