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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阿利顿巴夏克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伽师县英买里乡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布都沙拉木·吾买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9MA78BT4L3L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城北219国道侧伽师县综合物流园N213-4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伽市监处罚〔2026〕71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3日从新疆谷满仓化肥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美承三环”DODmi尿素,具体如下:大颗粒DODmi尿素:购进5吨(125袋),购进单价2400元/吨(96元/袋),对外销售单价100元/袋,已售10袋,销售额1000元;小颗粒DODmi尿素:购进5吨(125袋),购进单价2200元/吨(88元/袋),对外销售单价100元/袋,已售9袋,销售额900元。以上两种规格尿素违法经营总金额为2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3000.00元
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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