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红一姐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解文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4MA1C040T86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前进区云峰社区先锋路557-5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前市监处罚〔2025〕25号
经查,佳木斯市前进区红一姐熟食店于2025年7月24日从佳木斯市郊区百灵活鱼批发行进购的该批次鲫鱼,供货商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北方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园区A3-2库房,当事人能提供该鲫鱼供货者的资质、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也提供了该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共进货19.6斤(9.8kg),进价为16.5元/斤(33元/kg),售价40元/kg,已全部售完(其中3.1kg为有偿抽样),货值392元,违法所得392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召回该批次产品,截止2025年8月28日无被召回产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建议处以以下处罚:
1.免予处罚;
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案产品已全部售完)。
0.00元
-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