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禹氏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禹化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9MA0QUER47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必斯营子镇西五家村3组(4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宁市监行罚字﹝2024﹞322号
现查明,8月13日,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进行食用油生产加工未健全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赤宁市监责改字(2024)035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赤宁市监当罚(2024)DSM16号)。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健全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当事人称时间紧,还未能健全食品生产加工记录情况。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加工中原辅料投放品种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量、使用人等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罚款:1100.00元。
11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