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西屯乡华盛祥综合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少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25H4B0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西屯乡南街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4〕9号
立案后,本局对当事人通过收集书证,询问当事人,收集当事人证词等方式依法开展调查。经进一步调查,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查见“泡面拍档”火腿肠(河南省双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5日,保质期120天)29根,售出3根,售价1元/根,共计货值32元,截止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与销售给投诉人的3根火腿肠为同批次;经调解,当事人与投诉人于2024年1月30日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诉调解书》(市场监管〔2024〕第0701号),由当事人赔偿给投诉人500元(包含退款3元),其他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当事人未严格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店负责人对其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1.对灵台县西屯乡华盛祥综合门市部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灵台县西屯乡华盛祥综合门市部你单位处以 51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100元,大写伍仟壹佰元整。
51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4-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