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碾子山区晓荣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鹏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7MA19G9LR3U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碾子山区电信小区1号楼1层南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4]2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18日,通过买赠的方式,从龙江县润恒食品经销商行购进600元商品获赠3瓶佐香园蚝气精致蚝油,在店内以每瓶6.00元的价格销售。该佐香园蚝气精致蚝油的制造商是辽宁帝华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330g,生产日期是2022年6月7日,保质期18个月。当事人当场能够提供该佐香园蚝气精致蚝油的进货票据。本案货值金额18.00元,因当事人涉案食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经营资格。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经营食品资格。 4、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事项。 5、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6、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明涉案产品已扣押。 7、进货票据一份,证明商品的来源。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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