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千伏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丽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567007174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芝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曙应急罚决﹝2023﹞第000267号
2023年9月20日,根据日常检查,横街镇应急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芝岭村实施的宁波千伏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一楼北生产车间安全出口缺失应急指示灯及逃生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生产经营场所和者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类第五十九条第一档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宁波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