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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金山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5723331265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4
2025-07-11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1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04-01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7
2025-03-27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8
2025-03-26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9
2025-02-24
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24
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24
2023-03-14
(2023)津0114民初17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孙**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875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27
2022-09-26
(2022)津0113民初88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上海广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740376.8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6-27
2022-10-11
(2022)津0113民初8852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上海广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6-27
2022-10-11
(2022)津0113民初885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上海广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11-16
2022-06-15
(2022)津02民终330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9-30
2022-09-08
(2022)沪0115民初53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27
2022-01-24
(2021)津0113民初1255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6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9-24
2022-05-30
(2021)津0113民初14853号
保险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20
2022-07-18
(2022)津0113执恢65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侯**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9-20
2022-06-20
(2022)津0113执恢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侯**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环罚字﹝2025﹞82号
根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现场推送问题线索,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7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北侧的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制造及销售,共建有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有1套粉料料仓除尘系统、1套骨粉投抖除尘系统,2间相连通的储料仓,1套污水三级沉淀系统,1台喷淋洗轮机。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场院大门建设的喷淋洗轮机在运输车辆进出厂院时未使用,地面无水渍,近期无使用痕迹。经查阅该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对该单位现场负责人调查询问,该单位汽车动力起尘的防治措施为清洗、冲洗汽车运输道路,保持地面清洁,设立清洗车辆带泥装置,该单位配套建设的清洗车辆带泥装置即为喷淋洗轮机。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因天气寒冷,为防止路面及设备结冰,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用上述喷淋洗轮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罚款
30000.00元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5-12-31
2
津辰环罚字﹝2025﹞83号
根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现场推送问题线索,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7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北侧的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制造及销售,共建有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有1套粉料料仓除尘系统、1套骨粉投抖除尘系统,2间相连通的储料仓,1套污水三级沉淀系统,1台喷淋洗轮机。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的除尘设施正在使用,密闭料仓的两个大门均处于敞开状态,其中南侧料仓大门开关装置已损坏。12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密闭料仓的两个大门仍处于敞开状态,经现场测量,料仓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沙子占地面积约为42m。
罚款
10000.00元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5-12-31
3
津辰应急罚﹝2025﹞4-021号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38项,第A裁量阶次,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13
4
津交北辰2023000824号
1、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津C16925于2023年5月9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途经新丰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16925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63080千克,超限运输32080千克,超限率为103.48%。津AZ0971于2023年5月9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途经京福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AZ0971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 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7240千克,超限运输26240千克,超限率为84.64%。津C17227于2023年5月12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镇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途经大东路与新丰路交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1722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9920千克,超限运输28920千克,超限率为93.29%。津AZ3790于2023年5月12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镇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途经大东路与新丰路交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AZ3790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28940千克,超限运输 59940千克,超限率为93.35%。津CD8680于2023年5月18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镇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途经京福公路东马圈超限站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D8680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39660千克,超限运输8660千克,超限率为27.93%。津C78219于2023年6月8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工地,途经大东路与新风路交口时间,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8219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 31000 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67660千克,超限运输36660千克,超限率为118.25%。津C76672于2023年6月8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工地,途经大东路与新风路交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6672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67560千克,超限运输36560千克,超限率为117.93%。津CC3259于2023年6月9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工地,途经大东路泗村店镇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C3259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 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42860 千克,超限运输11860千克,超限率为38.25%。津CC3875于2023年6月11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工地,途经京福公路东马圈超限站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C3875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 31000千克。经武清区东马圈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44720千克,超限运输13720千克,超限率为 44.25%。津CF2232于2023年6月11日从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至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清区泗村店还迁小区工地,途经大东公路与京塘公路西1000米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F2232为4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000千克。经武清区大孟庄超限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42520千克,超限运输11520千克,超限率为37%。2、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30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货运车辆总数33.33%。
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天津同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十五天 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