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静心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合麦提江·依米提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MA78P9J41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乌达力克镇乌达力克村6组0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5〕1568号
经查,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未依法进行2023年度、2024年度年报,且未正常纳税经营。经我局执法人员两次现场核查,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在其注册地址均未见开展经营活动,且未见开展经营活动时间均已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通过登记场所和预留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另据国家税务总局莎车县税务局反馈,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税务申报情况为注销或无登记信息或非正常。2025年8月29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公告方式送达《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吊销新疆爱丽衣服饰有限公司等201家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