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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诚达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玉堂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00MA35JEGR1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环球商务中心1幢1单元12层12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稽反处罚〔2024〕2号
2020年5月12日该公司通过《捐赠协议》定向捐赠上饶市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2020年5月20日该公司与上饶市中医院签订具有排他性的《关于化学发光分析仪试剂使用协议书》,协议书将定向捐赠的设备与所使用的试剂耗材进行捆绑,约定合作期内上饶市中医院不得采购其他公司相同试剂。2020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该公司共销售上饶市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试剂耗材货值金额2.588万元,该公司购进成本2.208万元,销售利润0.38万元。该公司假借免费赠送设备为名,行实际经营之实,谋取了在医院销售试剂耗材的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 综上,该公司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鉴于该公司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拟决定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38万元;2、罚款12万元。罚没合计12.38万元。 本案当事人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请负责人审批。
当事人假借免费赠送设备为名,行实际经营之实,谋取了在医院销售试剂耗材的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进行处罚。
120000.00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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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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