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艳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2MA1YGG270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常漕路降子段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7
(2025)粤0305民初2057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2
(2025)粤0305民初2057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1
(2025)粤0305民初2057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9-17
(2025)粤0305民初2057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5
(2025)粤0305民初771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7-01
(2025)苏0412民初83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芝罘区澳华冷冻肉店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7
2025-05-16
(2025)苏0412民初5704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南京市秦淮区福秋茗茶行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8
2025-03-11
(2024)粤0305民诉前调4041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无锡谈单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9
2025-02-24
(2024)粤0305民诉前调2037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19
(2024)苏0412民初1214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芪子康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3
(2025)粤0305民初20574号
服务合同纠纷
无锡谈单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4﹞06026号
2023年3月9日,本局收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举报材料,反映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举报人同意,擅自使用举报人的商标、企业名称、字号等商业标识举办招商会,侵害举报人商标专用权,并存在以举报人名义实施混淆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此诱骗商家签订服务协议,损毁举报人的商誉,损害消费者的财产利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2023年3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江苏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实际办公地址武进区湖塘镇世贸大厦B座2608室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监事兼现场负责人蔡建春承认举报所涉的招商会均由当事人与江苏聚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召集举办,但无法提供会议现场宣传资料。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经批准,本局于2023年3月23日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钱宏俊进行了询问调查,围绕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实施混淆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6月3日成立,主要从事向电商平台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2022年期间,为推广介绍微信视频号电商,当事人在国内南京、无锡、徐州等多地开展招商会活动。招商会前,工作人员以“蔡晓春腾讯智慧零售视频号售后”、“MuWu腾讯云智慧零售视频号吴佳俊”、“腾讯-选品中心”等昵称邀请客户参加招商会,并在微信聊天中使用“腾讯智慧视频电商线下选品发布会、腾讯旗下、腾讯官方专业选品老师、腾讯智慧零售、微信视频号选品中心”等内容诱导潜在客户参加会议,向意向客户发放印有“智联世界 云选未来 暨腾讯智慧零售‘智联世界 云选未来’发布会”字样的参会券,发送自行制作的“微信联盟招商服务商 腾讯云代理合作伙伴”证书,现场设置使用有“腾讯智慧零售”字样的主题展板、“智联世界 云选未来”字样及“”图形的席卡,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穿有印制“”图形的马甲,会议课件首页使用有“Tencent、”的字样及图形。招商会现场,先后有厦门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署了由当事人提供的《合作协议》(视频号申报服务协议)及《腾讯云服务协议》,并在现场每家企业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当事人支付技术服务费36800元。因当事人拒绝提供全部收款收据或发票,故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 此外,因当事人拒不承认招商会由其组织召开,经批准,执法人员向会议举办地南京、无锡、徐州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查。经协查,部分会议举办酒店所提供的场地租赁协议、会务服务购买发票显示为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并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 另查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第1962827号“腾讯”、第23523609号“Tencent”、第12133143号和第12133297号“腾讯云”、第44158397号和第44164041号“腾讯智慧零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将上述商标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上述商标经持续不断的使用和广告宣传,在行业内具有极高知名度与影响力。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上述商标,并未经过商标权利人的授权。
罚款金额249,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249000.00元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1-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