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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爱波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40323064792123J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盐池县高沙窝施记圈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13
(2021)宁0323民初131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金**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盐池县人民法院
2
2021-03-08
(2021)宁0323民初7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曹**
盐池县人民法院
3
2021-03-08
买卖合同纠纷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曹**
盐池县人民法院
4
2019-11-07
(2019)甘0271民初49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甘肃星沃机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5
2019-11-07
(2019)甘0271民初49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甘肃星沃机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22
2020-09-07
(2020)宁0323执850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宁夏盐池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自然资﹝矿﹞罚﹝2025﹞4号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4年在盐池县高沙窝镇施记圈行政村南台自然村越界、超深开采建筑用砂矿产资源。
1.责令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退回本矿区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7300m³×7.48元/m³=54604元,处以罚款2万元,共计:74604元。
20000.00元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6-01-09
2
盐水处字﹝2025﹞002号
2025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高沙窝镇巡查检查时发现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启用我局在2022年予以封填的2眼取水井行为。经核查,该企业已在2022年因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凿井取水被我局立案处罚,并责令封堵2眼机井,2025年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重新启用2眼已封堵机井。
12万
120000.00元
盐池县水务局
2025-04-24
3
盐自然资﹝地﹞罚﹝2024﹞1号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盐池县高沙窝镇施记圈行政村南台自然村土地建设彩钢大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35亩土地至盐池县高沙窝镇施记圈村民委会;2.对非法占用的2902.1平方米采矿用地处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290210元。
290210.00元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03-29
4
盐自然资﹝矿﹞罚﹝2024﹞1号
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盐池县高沙窝镇施记圈村范记圈自然村超越矿区批准的范围开采建筑用砂矿产资源。
1.责令盐池县峰磊矿业有限公司退回本矿区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6198.73m³×7.48元/m³=46366.5元,处以罚款3万元,共计:76366.5元。
30000.00元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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