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东丽区宏泽电动自行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光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0MA07H1AW46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铁城公寓2号楼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2
健康权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质处罚〔2025〕13号
当事人销售的48V铅酸蓄电池充电器(规格型号:AMDZQ483001、生产单位: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铜梁分公司、生产日期:2024.09.04)在我局组织的 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因超温保护项目不符合GB42296-2022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48V铅酸蓄电池充电器4个,进货价格为100元/个,进货金额为400元,共销售给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2个,销售价格为120元/个,销售金额共计240元,货值金额共计480元,违法所得共计4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48V铅酸蓄电池充电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无异议。
1.没收不合格48V铅酸蓄电池充电器2个;2.罚款人民币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罚没款合计540元。
5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2
津市监丽质处罚〔2025〕1号
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363Z、生产单位: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8.24)在我局组织的 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因鞍座前端水平位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辆,进货价格为2699元/辆,进货金额为5398元,共销售给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1辆,另外1辆作为备样留存,销售价格为3199元/辆,销售金额共计3199元,货值金额共计6398元,违法所得5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无异议。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2.罚款人民币6398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罚没款合计6898元。
6398.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2
3
津市监丽质处罚〔2024〕6号
2023年10月1日,当事人从乐清硕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日期:2023-3-10、生产单位:乐清市拓康安全帽科技有限公司),因结构、佩戴装置项目不符合GB 811-2010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4顶,进货价格30元/顶,共销售2顶(销售给检验机构用于监督抽检样品),销售价格为45元/顶,货值金额共计180元,违法所得3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没收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2顶;2.罚款人民币36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90元。
36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