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新明宇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爱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02MA5LAJ9F1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廉街80号七里香溪1幢0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市监处罚〔2023〕104号
2023年5月30日,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0年度报告,被我局记入经营异常名录,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为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经本局领导同意,于当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负责人曹爱群进行询问调查,曹爱群确认未按规定公示2020年度报告的事实,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6月1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于 2021年7月5日被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直至2021年12月16日,当事人才补报2020年度报告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伍佰元整(¥500)。
500.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