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吴峰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0MA78518J3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498号博雅馨园30号楼门面10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市监械处罚【2023】18号
经查,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吴峰口腔诊所于2018年11月08日成立,于2023年08月14日取得《吴峰口腔诊所》诊疗备案凭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日期的医疗器械“牙根管塞尖、吸潮纸尖、手术刀片(碳钢)、义齿基托聚合物”(详情见清单)。经核查,诊所诊疗室医疗器械柜中存有的“吸潮纸尖五盒、牙根管塞尖一盒、手术刀片(碳钢)一包、义齿基托聚合物两瓶”,是上任医师遗留产品,现为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吴峰口腔诊所所有,因个体经营未建立购销记录及索证索票,根据当事人吴峰计算总货值130元。
1、警告;
2、没收超过有效日期的医疗器械(详见财务清单);
3、处以20000元罚款。
2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