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轩琪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科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600399395672G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高坝镇东干五闸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罚〔2025〕42号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糕点(烘烤类糕点、月饼)的加工,生产糕点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复配面包改良剂(维生素C、硫酸钙、葡糖氧化酶、半纤维素酶、木聚糖酶、α-淀粉酶、玉米淀粉、大豆蛋白粉、食用葡萄糖)、丙酸钙、复配膨松剂(碳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柠檬酸、食用玉米淀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黄原胶、复配面包乳化剂(Ⅱ型)、食品专用乳化膏(8301)、复配面包蛋糕防腐剂、双效泡打粉、BEIZU复配防腐剂、牛奶香粉、蛋糕油(复配乳化剂)等;该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购进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仅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索取供货方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在责令改正后补记了部分《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生产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也未按照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的规定准确计量并作好使用记录;在责令改正后仍未按规范要求整改;202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食品“芝麻汉堡”(净含量:220克,生产日期:2025年07月13日)和“桃酥”(生产日期:2025年07月10日)委托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N0:202502527W、202502528W)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标准要求。”;2025年8月1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是否能持续保持良好的食品生产条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当事人已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本案于2025年8月15日调查终结。
对武威轩琪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