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金霍洛旗曾氏海荣串串香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雪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7MACD9LP737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博业大厦1-50号底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114号
当事人经营的“伊金霍洛旗曾氏海荣串串香店”为个体户,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5日从“伊金霍洛旗鼎顺名烟名酒店”,采购1箱(12瓶)“汇源”意中人,购进价格为3.75元/瓶;采购1箱(12瓶)“高原露”杏仁露,购进价格为3.75元/瓶;采购1箱(14瓶)“益和源”橙汁饮料,购进价格为3.57元/瓶;采购1箱(14瓶)“益和源”西梅复合果汁饮料,购进价格为3.57元/瓶。2024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展柜里摆放的食品“汇源”意中人、“高原露”杏仁露、“益和源”橙汁饮料,“益和源”西梅复合果汁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查验索取留存了供货商许可资质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店无电子销售系统,上述经营食品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无销售票据,我局未收到关于该店经营食品未明码标价投诉举报,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经营食品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属于首次违法。当事人于2024年5月28日,对经营场所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明码标价。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
1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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