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文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786466864W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东路1138号升冠大厦2栋二楼A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1356号
2025年12月15日11时0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科技园3公交站对粤C97357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查,车上载有12名乘客,乘客通过OK巴士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起讫地点、出发时间、票价等)购票从车公庙、深大地铁站等地乘车前往珠海市,车费58元/人,该车为有道路运输证的旅游包车,车主公司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有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无“深圳-珠海”线路班车客运资质,司机听从该公司安排执行运输任务。2026年1月21日,车主公司被委托人配合调查,对相关情况予以确认。经调查取证,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
处3万元罚款
3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1301号
2025年12月15日20时0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辅道科技园文化广场旁对粤C08759D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车所属公司安排司机驾驶该车从深圳运载30名乘客前往珠海,乘客都是通过平台买票,平台会在行程开始前在网上发布乘车信息,而后乘客根据实际需求选定相应行程买票。2025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对平台进行调查得知,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没有“珠海-深圳”班线资质。执法人员邮寄协助调查函后,公司一直未安排人配合调查。经调查取证,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
处3万元罚款
3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7
3
深交罚决第﹝2025﹞ZD08311号
2025年09月30日15时41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辅道科技园2公交站对粤C22175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车所属公司安排司机驾驶该车从珠海运载21名乘客前往深圳,乘客都是平台买票,平台会在行程开始前在网上发布乘车信息,而后乘客根据实际需求选定相应行程买票。经核,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经营范围为市际包车、县际包车。执法人员邮寄协助调查函后,当事人一直未安排人员配合调查。经调查取证,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不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1万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4
深交罚决第﹝2025﹞ZD07182号
2025年08月27日11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辅道深大地铁接驳站公交站对粤C38605 车进行检查。经查询,该车从深圳运载32名乘客前往珠海。乘客分别根据AA巴士、OK巴士平台上发布的车辆出发时间、地点、票价等信息购票乘车。粤C38605车为旅游包车有道路运输证,所有人是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多次联系,当事人未前来配合调查。2025年9月13日,当事人签收了《协助调查通知书》,未在期限内前来配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班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取得深圳至珠海线路定制客运备案。经调查取证,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5
深交罚决第﹝2025﹞ZD05209号
2025年06月02日11时38分,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深大地铁站a3出口,我单位执法人员对粤C18558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车属公司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安排司机驾驶该车从深大地铁站运载44名乘客前往珠海北理工,乘客通过aa巴士平台买票,aa巴士平台会在行程开始前在网上发布乘车信息,包括车辆出发时间、上下车地点、车辆车牌、票价等信息,而后乘客根据实际需求选定相应行程买票,票价是49.8元,收款方是南昌粤交科技有限公司。粤C18558大型普通客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但未进行定制客运备案。经调查取证,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6
粤珠交罚﹝2025﹞01337号
2025年2月至4月份,在珠海市,当事人珠海阳光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为(朱华荣),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公安交警部门提供资料、接车记录复印件、驾驶员入职资料、视频资料、企业证照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