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建化厂加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晋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595922783Y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青松建化厂314国道1020公里以南青松加油站以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全面调查核实,当事人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建化厂加气站系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主要从事车用气瓶充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用气瓶阳光充装平台于2025年9月搭建完成,当事人于2025年10月中旬完成平台升级,升级后通过扫码枪扫描车辆车牌对车用气瓶进行充装,该平台通过电子记录方式实时生成车用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情况记录和充装信息,形成充装记录上传至车用气瓶监管平台。当事人车用气瓶监管平台中显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4月12日车牌号为新NP0A12车辆的车用气瓶充装记录共计4条,经核实4条记录是当事人通过扫码枪扫描其他需要充装车用气瓶的车辆司机提供的新NP0A12车牌照片进行充装时产生的,因车用气瓶信息具有唯一性,当事人实际充装的车用气瓶与车辆新NP0A12上使用的气瓶出厂标志不一致。当事人充装车用气瓶前后未检查车用气瓶出厂标志,记录的车用气瓶信息与实际充装的车用气瓶信息不一致。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随机核查了当事人充装其他车用气瓶时落实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情况,发现当事人均能落实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当事人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事实无异议,同时认可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规定。
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20000.0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