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包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332873545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万载县株潭镇石塘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1
(2023)皖08民再1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赵**,龙**,龙**,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9-08
(2023)皖08民再1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龙**,龙**,赵**,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7-20
(2022)赣0922民初1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新县银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万载县人民法院
4
2022-07-20
(2022)赣0922民初1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新县银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张*
万载县人民法院
5
2022-07-18
(2022)赣0922民初16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起帆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刘**,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万载县人民法院
6
2020-07-20
(2020)赣0922民初17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史**,莆田市欢天喜地鞭炮烟花有限公司
万载县人民法院
7
2020-02-19
(2020)赣04民终163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徐**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7-29
(2019)赣09民终1421号
保险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4
2021-12-16
(2021)皖0826民初547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赵**、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3147.89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18
2022-06-02
(2022)赣0922民初1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新县银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12
2021-09-15
(2021)皖0826民初512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赵**、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23
2019-09-02
(2019)赣0428民初16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徐**与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5437.63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23
2020-02-28
(2020)赣04民终16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徐**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9-12
2018-09-03
(2018)赣0428民初180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徐**与刘**、陈**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4518.34元
民事案件
7
2019-09-05
2019-08-19
(2019)赣09民终1421号
保险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01
2019-07-30
(2019)豫1602民初3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口市万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29
2019-05-27
(2019)赣0922执93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5-22
2019-04-25
(2018)赣0922民初15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腾祥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信监处罚﹝2022﹞73号
当事人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登记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2017年12月25日申请变更登记时向本局提交虚假材料,不仅破坏登记秩序,也侵害了龙包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的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登记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2017年12月25日申请变更登记时向本局提交虚假材料,不仅破坏登记秩序,也侵害了龙包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的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1000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12-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