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优医堂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希宏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7MA74KHP16H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镇西街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罚〔2024〕256号
2024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镇原县临泾优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药品管理系统“药博士”不能正常登录运行,药品温控系统未开启,不能正常工作,现场责令立即改正,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处于销售状态的药品货架上摆放的“小儿碳酸钙D3颗粒(批号:220801)4盒,有效期至2024年5月;复方尿维氨滴眼液(批号:2208081)1盒,有效期至2024年7月;葡萄糖酸氯己定软膏(批号:20901)3盒,有效期至2024年8月;呋麻滴鼻液(批号:220708041)2盒,有效期2024年6月,”上述药品均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现场予以查封扣押。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劣药论处 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镇原县优医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涉嫌销售过期药品,即销售劣药。
经调查,镇原县优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希宏自今年3月份以来再未使用药品管理系统和温控系统,未做药品养护,造成当出现临期药品和过期药品时药品管理系统无法报警提示,药品购进数量和出库数量无法比对,药品流向无法管控,导致上述药品过期时,该公司负责人也不知道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继续摆放在药品销售货架上进行销售。
现查明,小儿碳酸钙D3颗粒(批号:220801)价格为9元/盒,4盒,货值金额为36元、复方尿维氨滴眼液(批号:2208081)价格8.8元/盒,1盒,货值金额为8.8元、葡萄糖酸氯己定软膏(批号:20901)价格2.6元/盒,3盒,货值金额为7.8元、呋麻滴鼻液(批号:220708041)价格3.6元/盒,2盒,货值金额为7.2元,货值金额共计59.8元。
对镇原县优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