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小吉场镇刘应文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应文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6EHQ1D7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4]912号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豌豆片(食荚豌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一定危害,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经营者及其妻子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2份、证据提取单8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豌豆片(食荚豌豆)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豌豆片(食荚豌豆)的来源渠道、数量、价格、销售情况的事实;
证据四: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FHN20240413627)、《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编号:FHN20240413627),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豌豆片(食荚豌豆)的事实;
证据五:《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图片各1份,证明抽检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豌豆片(食荚豌豆)进行抽样及抽样现场情况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并经查证属实。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