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金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581332520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商贸中心办公区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9
返还原物纠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3
2024-11-07
返还原物纠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4
2024-05-14
返还原物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2
2021-02-08
(2020)津0110民初348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闫**与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7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6-23
2020-05-18
(2020)津03民终7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闫**、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23
2019-12-13
(2019)津0110民初868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闫**与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08
2019-09-12
(2019)津0110民初691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田*与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60.1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5号
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商贸中心)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6-06-25
2
丽消行罚决字﹝2025﹞第0053号
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7-18
3
丽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7号
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东丽区华明街华明商贸中心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