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聊城昊海物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长海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3MACF29K3XJ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铝城路东段路南465号1-2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9202600054
2026年02月03日 09时1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327国道庙前东村处对车辆鲁PH1317(黄色)/鲁P22H5挂(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胡顺川15121217099、滕利华15121217079向驾驶员高光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及其他检查事项,高光霞现场表示不申请回避。经调查发现:该车主挂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隶属于聊城昊海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已取得从业资格证 。该车所运输货物为水桶,由山东省淄博市运往江苏省南通市,运费3600元,货到付款。经查看挂车道路运输证及现场勘验,发现该车挂车鹅颈原始尺寸宽为1.46米,实际尺寸宽为3米,为方便多运输货物在平板前方鹅颈处两侧各加宽0.77米的承重钢板一块,实际尺寸比原始尺寸加宽1.54米,该行为已构成车辆外廓尺寸改装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高光霞现场无法对车辆恢复原状且未能当场提供相关部门同意或者批准该挂车尺寸改变的有效证明。经查明,所属车辆违法行为初次被查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行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低平板半挂车公告管理的通知》(2022年4月26日),“鹅颈部分不允许承载货物”。为多装载货物鹅颈加宽在道路运输经营中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当场无法恢复原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聊城昊海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挂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勘验照片、视频资料。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