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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孨亮注册资本:3607.2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6764722812G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盛路318号201-2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5)湘0111民初2641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长沙雄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恒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6
(2025)浙0421民初101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宝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嘉善县人民法院
3
2026-03-11
(2025)沪0116民初240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泰州申之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4
2026-02-09
(2025)沪0120民初244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5
2026-01-07
(2025)沪0118民初269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范*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恒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6
2025-12-25
(2025)浙0302民初1900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唐**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6
(2025)湘0111民初2641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长沙雄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恒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8
(2024)苏1003民初58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华利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华利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31
2023-03-10
(2023)沪0113执204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经纬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999917.75元
执行案件
2
2022-07-31
2022-03-28
(2021)沪0116民初156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解**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06
2022-02-08
(2021)鲁0112民初117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天鸿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8723.81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06
2021-11-16
(2021)皖1823民初2224号
不当得利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花**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30
2018-02-07
(2017)鲁0112民初75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夏**与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9321.79元
民事案件
6
2017-06-19
2017-06-01
(2017)鲁01民辖终60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夏**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5-09-21
2015-09-21
(2015)辽审三民申字第00786号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沈阳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赔偿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8
2015-02-09
2015-02-09
(2015)沈中民一终字第116号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吴*、沈阳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赔偿纠纷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Z1122025013
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
上海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津南(挂)2024-07地块项目中,施工中存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保温材料进行保温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50000元。
50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11-12
2
京建法罚(石建)字﹝2025﹞第630055号
1、4号楼南侧动火作业未清理可燃物;2、4号楼外墙吊篮施工作业人员未从地面或可靠的操作平台上进出吊篮;3、3号楼吊篮安全绳与结构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处5500元罚款
5500.0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5-10-30
3
深光住建罚字﹝2024﹞第133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
30000.00元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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