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培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5YN7TA8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石脚街79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消行罚决字﹝2023﹞第0209号
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 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11月17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石脚迹村新房子村民小组的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1,应急照明灯故障、2,疏散指示标志不亮、3,柴油发电机房防火门闭门器掉落。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YC188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永消限字〔2023〕第YC0295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26
2
(永川)应急罚﹝2023﹞危化1101号
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现场未设置紧急切断按钮,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的规定
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