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蓝色天空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3059608192A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高新区卫星路以南,致远街以东盈泰国际1幢1408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新处罚﹝2024﹞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05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策划;展览、展式服务;企业营销策划;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销售;电信增值服务。2023年12月13日当事人在网站发布的“《首页产品中心菊苣桅子茶》”页面发布清枫莲食菊苣桅子茶“组要成分为菊苣、桅子、葛根、桑叶、百合;每天两包开水泡饮,能促进体内尿酸排泄,具有消肿利尿、保肝利胆、清热解毒、保护血管组织血尿酸、血压、血脂升高的作用;”《首页产品中心气泡苏打小黑瓶》页面中发布“气泡苏打水植物饮品,以进口酸樱桃汁为主要原料,配以覆盆子、荧实、杜仲雄花等16种药食同源成分精制而成。具有降尿酸、缓解痛风炎症,降血脂、控糖、消炎等功效,针对:痛风、高尿酸、三高人群”内容的医疗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上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要求其员工刘金伍制作,并一次性给予其1000.00元作为薪酬,通过微信转账发放。现已查实,当事人发布的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广告费用1000.00元。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