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竹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赖柳降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0MA5PDP4E8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洛维工业集中区B-06-1号物流园3号仓库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7-04
(2023)桂0203民初1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柳竹食品有限公司
潘**,柳州市宸昶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
2023-03-16
(2023)桂0203民初1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柳竹食品有限公司
潘**,柳州市宸昶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16
2023-06-26
(2023)桂0203民初1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柳竹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宸昶食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1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鱼峰市监处罚〔2025〕224号
经查实,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油炸花生”,标签标注“品名:油炸花生;产品类型:油炸食品;配料:花生仁、食用植物油;产品标准号:GB/T22165;生产日期:2025-03-27”等内容和“油炸花生【有盐】”标签标注“品名:油炸花生【有盐】;产品类型:油炸食品;配料:花生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产品标准号:GB/T22165;生产日期:2025-03-27”等内容。当事人《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标注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别编号:1801;类别名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品种明细:油炸类:其他;备注:GB/T22165”,上述食品标签标注“产品类型:油炸食品”与许可证不符。上述食品生产数量675.5斤,销售数量675.5斤,生产成本金额3270.57元,销售金额3323.58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预包装食品“油炸花生”中1包(净含量:252g),实际食品添加了食用盐,但使用的标签标注“配料:花生仁、食用植物油”与实际不符。因此本案货值金额为3323.58元,违法所得为53.01元。
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及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3.47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