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顺达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桂生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622395320366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淇县大海线与姜西线路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淇市监处罚﹝2024﹞0213号
当事人于2024年6月20日从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购进2吨车用柴油,进货总价为14900元,每吨价格为7450元(当事人台账显示柴油6月20日进罐显示2400L,根据检验报告该批次柴油密度为841kg/,)2024年6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抽检,抽样基数:1500L,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十六烷值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抽检时销售价格为6.78元/L,截止2024年9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销售台账,当事人抽检批次的车用柴油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为16122.84元,违法所得1222.84元。
1.没收违法所得1222.84元 2.罚款25122.84元(货值金额1.56倍)
25122.84元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1
2
豫0600环罚决字﹝2024﹞2020号
2024年5月13日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河南安凯职业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淇县顺达加油站的废气、油气回收项目进行现场采样检测。2024 年5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KHJ24087J53〕检测结果显示6#加油枪气液比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密闭性有关限值要求,检测结果不达标;92 号-2 量油口油气泄漏浓度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有关限值要求,检测结果不达标。
给予3.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0400.00元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03
3
(淇县)应急罚﹝2023﹞14号
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如实记录2名员工参加培训考试
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如实记录2名员工参加培训考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淇县应急管理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