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至诚臻美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华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4MABQ6GLF3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丹阳大道玉龙国际4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6〕64号
南漳至诚臻美超市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从襄阳永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雪菜(酱腌菜)”10㎏,购进价:6元/㎏,销售价:7.8元/㎏,在其经营场所销售。2026年4月21日,本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南漳至诚臻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雪菜(酱腌菜)”进行抽样检测。2026年5月22日,本局收到检测报告:N0:CCIC12605729;检验项目:柠檬黄,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56,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35-2023,检验结论: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抽检批次的“雪菜(酱腌菜)”当事人已销售了8kg,现存2kg。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货值为78元,违法所得计算为14.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2.没收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雪菜(酱腌菜)”2kg;
3.罚款10000元;
合计罚没款10014.4元。
1000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