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阿克苏胜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雨珍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MA778GK43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区南大街信诚水韵明珠文沁阁4栋1单元1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0
(2024)新0103民初11712号
合同纠纷
阿克苏胜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胜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16
2024-11-11
(2024)新0103民初11712号
合同纠纷
阿克苏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处罚〔2025〕389号
我局对2022年度、2023年度年报数据检索分析,发现当事人2022、2023已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公示企业年报信息。我局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未年报企业发布了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及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当事人均未更正信息和履行年报补报公示义务。经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找到,且无法联系,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已达6个月以上。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6-14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