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兰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22MAB0Q6JA8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焦岱街村三组(候波海房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蓝市监处罚〔2026〕27号
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2025年11月6日经营的白沙花生米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黄曲霉素B1标准指标≤20㎍/kg,实测值205㎍/kg,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325.94元(叁佰贰拾伍元玖角肆分)。2、罚款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
13000.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2
蓝市监处罚〔2024〕105号
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检测报告:“2024年4月16日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经营的黄豆芽经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32.8u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16日收到检测报告:“2024年4月16日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经营的芒果经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戊唑醇,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戊唑醇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0.0704mg/kg,吡唑醚菌酯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0.18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130.2元(壹佰三十元贰角)2、罚款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
65130.20元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3
蓝市监处罚〔2024〕104号
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只有一台电子称,销售大枣时售货员未能及时调整保质期,打印在标签上保质期默认为365天,实际该大枣合格证上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4日,保质期为10个月,打印标签的保质期与实际保质期不符。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于2024年2月20日从西安市莲湖区枣相依农副产品商行购进大枣11kg,购进价格20元/kg,按照27.6元/kg进行销售,经查询销售记录,截止我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共计销售大枣5.2kg,货值金额143.52元,违法所得143.52元。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经营虚假标注的大枣案,违法事实成立。
1、没收违法所得143.52元(壹佰肆拾叁元五角贰分)。2、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4
蓝市监处罚字〔2023〕136号
当事人销售并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但标称为“有机菜花”的蔬菜,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一)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的规定。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