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世飞 | 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8559367292A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路六公里处(佳县佳芦镇玉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6
(2023)陕08民终149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孟*,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25
(2023)陕08民终149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王**,孟*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5-24
(2023)陕08民终149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王**,孟*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5-23
(2023)陕08民终149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孟*,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5-22
(2023)陕08民终149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孟*,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7-10
(2020)陕0828民初468号
保险纠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闫*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佳县人民法院
7
2019-01-23
(2018)陕0828民初1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睿凌(北京)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7
2023-02-27
(2022)陕0828民初94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6748.86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31
2022-08-08
(2022)陕0828民初24号
侵权责任纠纷
榆林市城控天然气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30
2020-11-23
(2020)陕0828民初468号
保险纠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57.6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3-27
2019-02-22
(2018)陕0828民初1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科睿凌(北京)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86125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25
2018-10-30
(2018)陕0828民初1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诉中科睿凌(北京)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88625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28
2017-11-09
(2017)陕0828民初1323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任**与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用气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9-21
2017-08-28
(2017)陕0828民初96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佳县分公司与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07-11
2017-06-30
(2017)陕0828执4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鲁*民间借贷纠纷 终结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04-14
2016-04-14
(2016)陕0828民初32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4-12-10
2014-12-10
(2014)榆中民二终字第00342号
刘伟林与佳县宏远天然气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K佳县环罚〔2026〕5号
LNG调峰站东北厂界外1米处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值为59分贝,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值为71分贝,其中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昼间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为60分贝,夜间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为50分贝)21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00元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06
2
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号
明 2024年6月5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郝渝斌、李大鹏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路六公里处(佳县佳芦镇玉庄村)的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世飞)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擅自停用一楼水泵房消火栓水泵,存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
现决定给予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12
3
佳市监处罚﹝2023﹞19号
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未对使用的压力管道进行年度自行检查、未做年度自行检查记录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000.00元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