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仕军 | 注册资本:10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5751477324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广致路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1
劳动争议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2
(2025)粤0703民初72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市伟友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上海京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依莱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摩托有限公司,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上海冠骏义电动车有限公司,广东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7-14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王*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东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7-01
2015-07-01
(2015)辰民初字第25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与孟**、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支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895.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1360号
2022年2月16日,“海州区大兵电动车经营部”与当事人签订的区域销售合同,2022年2月份海州区大兵电动车经营部订购了当事人生产的“新大洲”牌规格型号为TDT117-2Z的电动自行车8辆。2025年08月25日,当事人生产“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17-2Z,商标:新大洲,生产日期:2025年08月25日)共计8辆。上述“电动自行车”经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CJSF-202509605),经抽样检验,标识与警示语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上述产品对外销售定价520元/辆,货值金额4160元,违法所得4160元。
1、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8320元;2、没收违法所得:4160元。
832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2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225号
2022年2月16日,“昆明市西山区华洋电动自行车经营部”与当事人签订的区域销售合同,2022年2月份昆明市西山区华洋电动自行车经营部订购了当事人生产的“派乐”牌规格型号为TDT161Z的电动自行车10辆。2024年11月19日,当事人生产“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61Z,商标:派乐,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7日)共计10辆。上述“电动自行车”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QG202502383),经抽样检验,检验羡慕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蓄电池防篡改不合格。上述产品对外销售定价425元/辆,货值金额4250元,违法所得4250元。
1、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8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
84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