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永旭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天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5MA07X2G789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十王堂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6〕112号
经查,大城县永旭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自2015年至2016年期间经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法人组织,登记主体合法有效。该11家企业自成立之日至今,因连续两个完整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监管平台多次推送年报预警信息,我局已分别将该11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6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实地核查确认:该11家企业未在登记住所经营,通过登记地址、预留电话均无法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取得有效联系。至调查终结之日,该11家企业仍未补报年度报告、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违法状态持续未纠正。
吊销大城县永旭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0.00元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6-04-0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