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四毛厨艺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子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503MA4QQN6279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站前15号地10栋3-4单元第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邵大市监罚〔2024〕9号
2023年10月19日,我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站前15号地10栋3-4单元第一层的邵阳市大祥区四毛厨艺餐馆进行食品抽检。2023年11月17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3430503568818635),检验报告中载明2023年10月19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抽样检验的茄子(购进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80)。”详见《检测报告》(NO:XBJ23430503568818635)。2023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XBJ23430503568818635)、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BJ23430503568818635)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经营者李子聪签字签收,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2023年11月2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邵阳市大祥区四毛厨艺餐馆于2021年9月5日登记,经营者为李子聪。2023年10月19日,当事人在查验了供货者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南门口农贸市场43号摊位的刘小飞的营业执照,但未查验该批茄子的相关检验报告的情况下,以8元/kg的价格购进了5kg茄子,作为烹饪食材使用。至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茄子已使用完(抽样1.3kg,使用了3.7kg),违法所得共计40元。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1日在门口张贴了告知书,向消费者告知其2023年10月19日使用的茄子经抽检不合格,如有顾客当天食用了茄子菜品后出现身体不适,当事人愿意承担后果。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为止,当事人未收到消费者身体不适投诉,并未造成社会影响。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供应商(刘小飞)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未能提供购进该批次茄子的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未完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使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