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吉松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7MA6J0Y3K0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水务局1楼(左边第一个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册亨市监罚[2025]3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对高洛新区第一幼儿园、高洛安置区第三幼儿园及册亨县高洛街道第一小学水费按非居民生活用水3.2元/吨收取,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文件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717号)文件严格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收费。根据《黔西南州物价局关于调整册亨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州价格〔2014〕4号)文件:“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阶梯式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水价为2.90元/m3,第二级水量水价为4.35元/m3,第三级水量水价为8.70元/m3。二、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一)调整基本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3.20元/m3,特种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4.80元/m3”的规定,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3所学校执行的水费3.2元/吨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当事人虽然对上述3所学校执行的是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但因无相关文件对学校水费作出明确收费标准,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见《高洛新区第一幼儿园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高洛安置区第三幼儿园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及《册亨县高洛街道第一小学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
当事人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对低保户罗卜列户、陆显军户、李洪帮户、陆才举户、邢祖伦户水费按2.9元/吨收取,未按照《黔西南州物价局关于调整册亨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州价格〔2014〕4号)文件“三、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措施:
为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水价改革而降低,低保户家庭月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以内的,按2.40元/m2计收水费。超出第一级水量水价的部分,按调整后的第二级水量水价和第三级水量水价执行”的规定执行收费。对5户低保户污水处理费按0.85元/吨收取,未按照《关于我县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制定的批复》(册发改价字〔2016〕5号)文件“二、低收入保障措施:为了保证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州物价局《关于调整册亨县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县(含建制镇)低收入家庭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居民0.5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的规定执行收费。以上违法收费明细详见《罗卜列户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陆显军户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李洪帮户2023年11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陆才举户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邢祖伦户2023年9月至2025年6月用水清单》。5户低保户水费及污水处理费共计违法所得353.23535元,详见《5户低保户水费及污水
罚款0.176618万元#
1766.18元
册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