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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海诚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奇咏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1MA13TM3K25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锡尼街52-3(旧大医院西斜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字〔2023〕第231号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40分至16时40分在奇咏梅经营的达拉特旗海诚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在便利店入口收银台旁的地台销售架上放有桃李巧乐角面包2个,由江苏桃李面包有限公司生产,净含量75g,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日,保质期至2023年10月31日;1个桃李巧乐角面包生产日期是2023年10月19日,保质期至2023年11月17日;调味品区最东侧货架的第三层放有43g的凤球唛青芥辣1盒,由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2年2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旁边放有湖南乡村农家腊肉1袋/300g,由湖南湘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3年5月8日,保质期常温下180天;同区底层放有净含量200g的老友花生2袋,由沈阳市福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3年5月4日,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在休闲食品区货架南侧最下层放有150g的香辣味串串香9袋;由沈阳市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3年5月18日,保质期25度以下阴凉储存180天;货值金额88.8元,至检查时以上5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一)处罚款3000元;(二)没收货值88.8元的超过保质期食品。
3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2
达市监处字〔2023〕183号
2023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单称:消费者2023年10月6日在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锡尼街52-3(旧大医院西斜对面)经营者奇咏梅经营的达拉特旗海诚便利店购买的食品“鲜禾牌红油米线”(生产日期:2022-09-21,保质期9个月),已经过期四个月,诉求是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赔偿。2023年10月12日下午15时56分,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内西南角靠南墙的货架从上向下数第四层中发现12盒与消费者购买的同款“鲜禾牌红油米线”,生产日期:2022年9月21日,保质期:9个月。该食品现场放置的区域未发现“不合格食品”相关的标识标语,且与“番茄牛腩味火锅”(生产日期:2023年08月05日,有效期至2024年05月30日)等合格食品放在同一货架上。经初步审查,当事人奇咏梅经营的达拉特旗海诚便利店涉嫌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消费者于2023年10月6日16点20分左右进店购买了一盒烟和1盒“红油米线”,共花费31.5元,“红油米线”的标价为6.5元。该食品放置的货架上消费者在购买时未发现标有“不合格食品”相关的标识标语。消费者称在食用的时候拆封里面附带的鹌鹑蛋时发现鹌鹑蛋有异味,然后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才发现“红油米线”已经超过保质期限。现场检查在该单位发现的12盒“红油米线”,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保质期为9个月,与消费者购买的“红油米线”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一致,经营者奇咏梅也承认该消费者购买的“红油米线”确实在自己店中购买。询问调查中,经营者奇咏梅表示因自己当时不知道该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货架上也就没有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标识标语,结账时也没有查看日期就售卖给了消费者,自己存在严重过失,愿意按照消费者诉求给予消费者赔偿。经计算,该起案件违法所得为6.5元,违法货值金额为78元。2023年10月23日,当事人奇咏梅向我局提供了整改报告,已将全部货架进行筛查清理,并设置了“不合格食品”专区,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2盒“红油米线(麻辣味)”; (二)没收违法所得6.5元; (三)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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