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雨鑫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玲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C811274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金阳南路碧海花园丽阳天下A11幢1单元负1层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4]1号
当事人经营货架上的食品名称:该实物为:卫龙牌辣条,生产日期:2023年5月15日,保质期:120天,净含量:28克,委托并生产: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地:河南省,漯河市,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南路民营工业园。数量:10袋,截至检查时已过保质期57天。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采取扣押,过期后因一直未销售出去,故无违法所得,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执法人员2023年11月8日对当事人经营现场的检查笔录一份,现场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依法查获事实;
2.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2-118-1号)一份,证明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实物证据;
3.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回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从事食品经营的合法事实;
5.当事人提供个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身份信息的事实;
6.当事人提供关于销售过期食品说明书一份。
以上证据:需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均已签名确认,并能相互映证。本局予以采信。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