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振培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振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4MA1A7G2U8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星路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23
(2019)黑0604民初190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
大庆振培中医医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29
2020-09-15
(2020)黑06民终96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大庆振培中医医院、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85877.4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让卫医罚〔2025〕021号
大庆市振培中医医院未经体检出具健康证明案
大庆振培中医医院未经体检出具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规定,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裁量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8000元的行政处罚。
78000.00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
2025-08-05
2
庆市监处罚〔2024〕10172号
2024年8月21日,广告执法大队接到市局广告科移交的案源线索:接到省局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督办函(广督字〔2024〕4号),大庆振培中医院在大庆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断方法、药物的情形,在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
2024年7月22日,当事人和大庆市融媒体中心(大庆广播电视台)(另案处理)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在电视台综合频道《健康大庆》栏目播出中发布四分钟访谈广告。节目中对大庆振培中医院院长邹振培访谈内容,院长邹振培在专访中介绍到:“良性肿瘤主要包括息肉、脂肪瘤、纤维瘤;恶性肿瘤主要有直肠癌、结肠癌。电子结肠镜检查是目前诊断大肠肿瘤比较理想的检查设备,电子结肠镜一个是清楚、直观,如果在检查中发现病变,可以采取组织标本、病理检查诊断并可在镜下切除早期病变的组织,免除开腹手术的痛苦”。该节目中有“大庆振培中医医院 院长邹振培 咨询热线0459-5185555 恶变潜伏,警惕肠道肿瘤(上)”字幕及节目中提到了肠道肿瘤,良性肿瘤主要包括息肉、脂肪瘤、纤维瘤;恶性肿瘤主要有直肠癌、结肠癌内容。
2024年8月22日经我局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2024年9月3日,当事人经营者邹振培授权院长助理白杰来大队办公室配合调查。执法人员对被委托人白杰进行了调查询问。白杰陈述:2024年7月22日该医院同电视台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在电视台综合频道《健康大庆》访谈刊例价/600元/分钟1折,即60元/分钟。2024年7月23日-7月29日,共7天,综合频道《健康大庆》栏目首播时间:17:25分,重播时间为教育频道次日8:30分和18:30分,教育频道重播未收费。该医院共支付广告发布费用1680元。
办案人员经初步核查确认,此广告没有进行过有关机关审查,没有审查文件。该违法广告广告主为大庆振培中医医院,制作者、发布者均为大庆市融媒体中心(大庆广播电视台)。当事人于2024年7月22日同电视台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在电视台综合频道《健康大庆》访谈刊例价/600元/分钟1折,即60元/分钟。2024年7月23日-7月29日,共7天,综合频道《健康大庆》栏目首播时间:17:25分,重播时间为教育频道次日8:30分和18:30分,教育频道重播未收费。该医院共支付广告发布费用1680元。
该广告内容没有经过有关机关审查,没有审查文件。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对其作出如下决定:1、罚款16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16000.00元
-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