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金金淼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解英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302MAE1C0B84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大桥社区河北大道97号赤壁国贸永联超市入口1号花车商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6〕180号
通过现场检查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方式查明:赤壁市金金淼餐饮店自2024年9月14日经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在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大桥社区河北大道97号赤壁国贸永联超市入口1号花车商铺的经营店,从事小餐饮(含网络经营)。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期间未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购进的食品原料椰子片、手打气泡冰粉向供货商索取许可证和批次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同时还存在对购进销售的食品未进行查验记录,其行为被我局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时发现。
2025年4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购进的食品原料椰子片、手打气泡冰粉未向供货商查验许可证和产品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下达了赤壁市监责改通字【2026】A-10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予以警告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赤壁市监当罚【2026】A-108号,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4月1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根据《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网路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26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执行进货查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在当事人库房货柜食品存放区,执法人员发现有新三彖牌(水磨糯米粉):净含量:500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11月5日;保质期:24个月;生产商:泉州市薯阿哥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赤岭村赤岭310号;鳄鱼牌木薯淀粉薯丸: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2025年9月29日,保质期:24个月,原产地:泰国;中国总经销;广州榕汇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618-620号17楼自编1701房。以上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单据、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元(¥: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