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滇跃管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堂跃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5MA7FBFEJ93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晋宁区上蒜工业园区滇池缇香小镇1栋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0
(2025)云01民终17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滇跃管业有限公司
云南鸿崟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曾**,付**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2-24
(2024)云0111民初24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方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滇跃管业有限公司,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罚〔2026〕50号
云南滇跃管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晋城工业区昆明三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聚乙烯PE管,规格型号:(Ф50×1.6MPa PE100);生产数量1卷(100米/卷),合计100米;成本价6.08元/米,预计售价为6.7元/米。2025年7月23日,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会同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采用从现场基数1卷×100米中随机选取8米×2(含备样)方式进行采样,当事人并没有收取抽样人员费用,在送达检验报告责令整改前,当事人已经将剩余的84米聚乙烯PE管进行报废破碎处理,并未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合计670元,违法所得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335元。(0.5倍)
335.00元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