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食上庐陵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忠林 | 注册资本:25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02MA3A8LENX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庆路8号汇丰御园8幢办公2-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州市监处罚〔2026〕14号
2025年12月17日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过程中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吉州区食上庐陵餐饮店采购和使用的红线椒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数量2.5kg)并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据该公司2026年1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NO:FS25120650003)显示:送检红线椒检验噻虫胺实测值0.21mg/kg;;标准要求:≤0.05mg/kg,超出标准要求0.16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26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到达吉安市吉州区吉庆路8号汇丰御园8栋办公2-02号,肖忠林经营的吉州区食上庐陵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并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向当事人送达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对其履行结果告知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复检申请,确认对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查证涉案食用农产品红线椒据当事人表述系2025年12月17日以10元/斤的进货价格从吉州区城北菜市场无字号商户赵小华处购进(另案处理)用于餐饮配菜原料,除抽量2.5kg外,至案发其余涉案红线椒均已使用完毕。本机关遂于2026年2月5日以涉嫌采购使用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红线椒)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整个过程无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实:2025年12月17日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过程中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吉州区食上庐陵餐饮店采购和使用的红线椒进行抽样检测(抽量2.5kg)并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据该公司2026年1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NO:FS25120650003)显示:送检红线椒检验噻虫胺实测值0.21mg/kg;;标准要求:≤0.05mg/kg,超出标准要求0.16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26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到达吉安市吉州区吉庆路8号汇丰御园8栋办公2-02号,肖忠林经营的吉州区食上庐陵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拍照,制作现场笔录,给当事人送达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对其履行结果告知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复检申请,确认对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样品送检期间,当事人在不知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将该批次红辣椒全部使用完,以致无法对其涉案农产品红辣椒进行销毁处理。亦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
合计罚没款 5000元,予以上缴国库。
5000.00元
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