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慧缘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屈春洁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DGWXWK74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道津滨大道53号10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综支处罚〔2025〕121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并提供外卖服务。2024年9月16日,举报人在当事人经营的美团外卖店铺“稻香·盖码饭(爱琴海店)”购买了1份“孜然烤肉饭”标称“约1250克”和3瓶矿泉水,连同打包费共计花费29.78元,其中“孜然烤肉饭”花费18.88元,收到后带包装未拆封自行称重为640克。2024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称重外卖食品的计量工具。通过手机查看当事人美团外卖店铺经营的“孜然烤肉饭”售卖信息显示月售12、份量为“约1250克”。“孜然烤肉饭”为餐饮食品,现场手工制售,出餐时未经过计量称重,每份重量不一,当事人亦无法确认网上销售的“孜然烤肉饭”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当事人认可举报人提供举报材料中涉及的“孜然烤肉饭”平台标示重量为1250克,实际重量为860克,两者重量有差距一事,故可以确认当事人于2024年9月16日销售给举报人的1份“孜然烤肉饭”与其平台店铺售卖信息标示的重量对比,有缺斤少两的情况,存在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的行为。
2024年9月16日,举报人在当事人经营的美团外卖店铺“稻香·盖码饭(爱琴海店)”购买了1份“孜然烤肉饭”和3瓶矿泉水,其中3瓶矿泉水共花费8.4元,收到后并非矿泉水,而是娃哈哈饮用纯净水。当事人认可举报人提供的材料中所销售的商品名称标注为“矿泉水”,实际销售的是娃哈哈饮用纯净水,两者并不一致,存在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的行为。
本案已查明的货值金额为27.28元,违法所得为27.28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7.28元;
3、罚款27.28元。
27.28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