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红刚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86412482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大安村工业园区示范东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6-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17-12-07
(2017)津0116民初29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17-11-26
(2015)滨港民重字第1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兴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
4
2017-10-26
(2017)津0116民初字第248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爱维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5
2017-06-22
(2017)津0116民初248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爱维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6
2017-06-2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爱维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7
2017-03-09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
8
2017-03-08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19
2020-01-19
(2019)津01民申270号
企业借贷纠纷
郭**、任**企业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9-26
2018-06-12
(2018)津0116民初1618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孙**等与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9-26
2018-05-22
(2018)津0116民初161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孙**等与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5274317.2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9-26
2019-03-27
(2018)津0116民初1618号之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孙**等与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31
2018-12-24
(2018)津0101执2720号
企业借贷纠纷
任**、杜**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2-25
2018-12-06
(2018)津02民申27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杜**、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25
2018-12-06
(2018)津02民申2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杜**、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5-31
2018-05-10
(2018)津0116执602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9
2018-05-25
2018-04-18
(2017)津0116民初29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朱*与天津兴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2-05
2017-10-16
(2017)津0116民初248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林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滨处罚〔2024〕824号
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8-09-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7-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